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和谐与安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构建“绿色”校园文化,促进身心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精神,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就进一步加强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决定执行《庆华小学学生手机管理条例》具体要求如下:
第一条: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小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禁止将手机带入课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手机带进校园的,必须履行相关手续。
第二条:因特殊原因带手机入校的流程与承诺
1.学生与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注明申请原因和手机基本信息),学生与家长双方签字确认后报班主任登记,获得批准后方可携带。
2.承诺遵守本管理条例的各项条款,文明使用。
3.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或携带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
第三条:统一保管
1.学生因特殊原因带手机进校内,需放班主任处统一保管,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2.带手机进校及领回都要进行书面登记。
第四条:使用规定
1.学生在学习时段如遇紧急情况需使用个人手机,需本人到班主任处说明原因,登记后方可使用。
2.不在教室、技能教室、图书馆阅览室、电脑房等教学场所内使用手机。
3.登记领出后使用的手机及电子产品要自行妥善保管,如丢失或损坏,责任由学生自行承担。
第五条:违反本条例的处理办法
1.对于未提交申请,私自带手机等电子产品的学生,初次违规将由班主任暂时保管,放学通知家长到校领回,成长册上记录过程性评价。
2.若再次违规携带手机,将由学生部统一保管,同时作为违反校规行为,本年度取消任何评优资格。
3.对于已提交申请但未在到校学习时间内将手机交由班主任作统一保管的学生,按违规使用处理。
4.对于收缴手机时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出违规使用手机的,按我校有关规定处理。
上海市青浦区庆华小学
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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